10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公布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名单,江苏科技大学成功入选,成为80所入选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之一。
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认定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遴选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一批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管理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高校创新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切实增强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江苏科技大学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形成了科技处、知识产权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优势学科产业联盟多层级知识产权关联部门纵横联动的机构模式,同时开发运行了江苏科技大学知识产权协同管理办公系统PA.Office 2.0,高度契合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实际,覆盖专利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各项节点流程,服务学校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和知识产权运营实施。
科技处作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制定并出台了《江苏科技大学专利管理办法》、《江苏科技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推动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高水平发展。知识产权中心启动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全流程服务学校重大项目申报、立项研究、成果保护、产业化应用,将预研申报阶段的专利情报分析、立项研究阶段的专利导航服务、成果保护阶段的专利布局图谱、产业化应用阶段的专利运营运用纳入导航流程,同时围绕学校重大创新载体海洋装备研究院的市场化重点产品开展核心技术专利布局,重点产品商标覆盖工作,对专利产品及时进行商标保护性注册,实现产品所在类别及相关类别的注册商标全覆盖。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强调,试点示范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将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将支持试点示范高校的战略性高价值专利组合纳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库,优先将试点示范高校的前沿科技产业化项目纳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备投项目库。